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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與政策

購買條款(新台幣付款)

版本 1.0・2026 年 10 月 15 日生效

目錄

第一條 契約審閱期間及當事人

本條款公開於本網站,不需登入即可閱覽。你於購買前得審閱本條款全部內容,審閱期間至少 3 日;本公司不會要求你拋棄審閱期間。
當事人:

  • 消費者:以本網站帳號購買本服務之人(以下稱「你」);你的個人資料以帳號及結帳時填寫之資料為準。
  • 企業經營者:哇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負責人:戴丞峰
    統一編號:24969612
    營業所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4樓
    電話:07-222-3000
    客戶服務電子郵件:max@wowwow.tw

本服務之網站系統由ワワ科技株式会社(日本)營運;本公司已取得合法授權,得授權你使用本服務,並負責本契約之履行、收款、開立發票、退費及申訴處理。

第二條 服務內容

  • 提供本服務之網站網址:https://kotodo.jp
  • 適用對象:學習日語之個人。
  • 教學內容:拍照閱讀(辨識你上傳的日文頁面,提供逐句對照、讀音、朗讀)、考我與複習、辭典、五十音與練習、AI 老師(語音老師課、打字問老師、改作文)、課後報告等,以本網站實際提供者為準,各功能說明見方案頁。
  • 教學課程數量:依你購買之方案,於使用期間內使用會員功能;需運算之 AI 功能以點數計量,點數數量見附件一,各動作扣點上限見附件二,每日使用上限見附件三。

第三條 設備規格

使用本服務應具備下列設備,本公司於你購買前公告於本條:

  • 可連上網際網路之電腦、平板或手機,使用最新版之 Google Chrome、Microsoft Edge、Safari 或 Firefox;iPhone、iPad 需 iOS/iPadOS 16.4 以上,Android 需 10 以上。
  • 拍照閱讀需相機或可上傳之圖片檔;語音老師課需麥克風、喇叭或耳機及穩定之網路連線。

你連上網際網路之接取網路,應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其權利義務依你與該電信事業間之契約約定。本公司未事先告知前項設備規格,致你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影響服務品質者,你得主張本契約不生效力。

第四條 契約之成立生效

你於結帳頁點選同意本條款後,本公司以網站系統顯示契約摘要(方案、使用期間、價格、點數規則與退費方式)供你再次確認;經你再次確認並送出後,本契約成立。
本公司確認收到款項後開通服務。以 ATM 或銀行轉帳付款而逾付款期限未付款者,本契約失其效力;逾期後才收到之款項,本公司全額退還。
本契約成立後,本公司以電子郵件寄送契約摘要;你也可以隨時在本網站閱覽、下載或列印本條款。

第五條 法定代理人

你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滿 7 歲未滿 18 歲)者,本契約應經你的法定代理人同意始生效力;你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訂定本契約。結帳時本公司會請你確認年齡;未滿 18 歲者須勾選已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違反前項規定者,除有民法第 83 條之情形(以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外,本契約不生效力,本公司不得要求你的法定代理人負擔契約履行或賠償責任。

第六條 使用期間

本服務採定期制:

  • 會員方案(1 個月、3 個月、12 個月)、60 天通行證及創始方案,使用期間自本公司開通服務之次日起算,為附件一所載之期間(開通當日即可使用,不計入期間)。
  • 你在使用期間內使用會員功能,不計次數、每次不計時間;需運算之 AI 功能依第十條之點數計量。
  • 你已有同等級或更高等級之有效方案時,新購方案之使用期間自原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
  • 你購買等級較高之方案時,新方案立即生效;原較低等級方案尚未使用之期間,順延至新方案屆滿之次日起接續計算。
  • 加購點數不設使用期限,於你的帳號存續期間均可使用,方案到期後亦同;方案到期後,依附件三免費方案之每日上限使用(免費方案不提供之功能,無法以加購點數使用)。

本服務不以自動續約扣款之方式延長契約。使用期間屆滿前,本公司以電子郵件提醒;你要繼續使用時,須重新購買並再次確認本條款。

第七條 擔保授權

本公司確保就本契約授權你使用之服務內容為合法權利人或已取得合法授權。本公司違反前項規定,致你無法繼續使用本服務者,本公司應賠償你無法使用之損失。
本服務限你本人使用。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你不得將使用權讓與、出借或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與他人共用帳號。

第八條 授權使用費

各方案之授權使用費(含營業稅)載於附件一,並於結帳頁之契約摘要顯示;本公司以優惠價格提供者,該優惠總價即為授權使用費。
本公司以試用、贈送點數或延長期間等名義無償提供者,屬贈品;本契約終止或解除時,本公司不要求你返還,亦不自應退還之金額中扣除其價值。

第九條 付費方式

授權使用費以一次全部繳納之方式付款,可使用信用卡、ATM 虛擬帳號或銀行轉帳(以結帳頁顯示之方式為準)。本服務不提供分期付款,亦無積欠費用之情形。
付款由本公司委託之收款機構處理,你的信用卡卡號不會儲存於本網站。

第十條 點數規則

點數用於計量需運算之 AI 功能(例如拍照辨識、問這頁、打字問老師、改作文、語音老師課、朗讀新內容)。

  • 方案點數:會員方案自開通日起,每月於同一日發放附件一所載之點數;未用完之方案點數累積至該方案使用期間屆滿為止。60 天通行證之點數於通行證開始時一次發放,於通行證使用期間屆滿時失效。
  • 加購點數:購買時一次發放,不設使用期限。加購點數限持有有效方案或通行證者購買。
  • 免費點數與贈送點數:依方案頁公告發放,無償提供,不得要求兌換現金。
  • 扣點順序:先扣較早到期之點數(免費點數、方案點數),最後扣加購點數。
  • 扣點方式:每個動作開始前,先預留附件二所載之「最多扣點」,完成後依實際用量結算並退回差額;實際扣點不會超過附件二所載之上限。點數不足時,最多扣點在 18 點以內之動作仍可完成,不足之點數於下次發放點數時扣回。
  • 每日上限:為防止濫用、維持服務品質,各方案每日可使用之次數上限如附件三,並公告於方案頁;每日上限於每天上午 8 時(台北時間)重新計算。本公司另得就同一時間進行之老師課通數設合理上限。
  • 點數不得轉讓、出借或於帳號間移轉,亦不得兌換現金;但依第十八條退費者,依該條辦理。

附件二所載之扣點上限調高,屬本契約之變更,依第十七條辦理;調降時你自動適用。

第十一條 授權使用原則

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你自負法律責任,本公司並得通知你終止本契約:

  • 蓄意散布干擾本網站系統正常運作之電腦程式。
  • 在本網站系統上散布恐嚇、毀謗、侵害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你利用本服務從事其他不法或違反本契約約定之行為,情節重大,經本公司通知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本公司得通知你終止本契約。
本公司依前二項終止本契約者,按比例返還你終止前尚未使用之授權使用費(計算方式同第十八條),不另收取違約金。

第十二條 消費者之義務

  • 依約給付授權使用費。
  • 妥善保管帳號、密碼及登入用之電子郵件信箱,避免第三人知悉。
  • 遵守第十一條之授權使用原則。
  • 帳號資料有錯誤或變更時,儘速自行更正或通知本公司;因怠於更正或通知致你的權益受損者,由你自行負責。

第十三條 帳號密碼非法使用之處理

以你的帳號與密碼登入本網站之行為,推定為你的行為。
任一方發現你的帳號或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使用時,應立即通知對方。經你確認確有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使用者,本公司應立即暫停該帳號或密碼之使用,並接受你更換密碼或登入方式。
前項情形,除本公司能證明係因可歸責於你的事由所致者外,本公司應於 7 個工作日內,以延長使用期間或返還遭不當扣除之點數補償你。

第十四條 服務品質與教學內容之正確性

本公司應提供具有可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並確保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違反前項者,本公司除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外,並應延長你的使用期間;因此扣除之點數,一併返還。
本公司負有維護教學內容與教材正確性及更正確認之責。本服務以 AI 產生之辨識結果、讀音、翻譯、講解、題目與回答,均屬本服務之教學內容。經你通知(例如使用「回報讀音」或寄信至 max@wowwow.tw)或本公司知悉內容錯誤者,本公司除於該內容處或本網站公告錯誤內容外,應自通知或知悉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完成更正或移除,並返還該次動作所扣除之點數。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發生情節重大之系統異常或教學內容、教材錯誤達 3 次以上,且本公司未依前二項規定修復或更正者,你得通知本公司逕行終止本契約,本公司不得拒絕,並應按比例返還你終止前尚未使用之授權使用費,另加計返還金額百分之十之違約金。
你使用本服務時,因可歸責於第三人之事由,發生教學內容錯誤、網站系統畫面暫停、中斷、不能連線或其他服務品質瑕疵者,你得請求本公司於 7 個工作日內依第一項方式補償。

第十五條 履約保證

本服務各方案之預付期間均未逾一年,且預付金額未逾新臺幣 5 萬元,依應記載事項第十五點,無須提供履約保證。本公司日後提供之方案如達上述標準,將就超過部分依法提供履約保證,並載明於本契約。

第十六條 暫停服務之處理

本公司就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並應於暫停 7 日前於本網站首頁及服務進行中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你。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暫停期間屬可歸責於本公司者,依第十四條第一項補償。

第十七條 契約之變更

本公司修改本契約時,應於變更生效 30 日前於本網站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你。
你未表示反對並繼續使用本服務者,本公司依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服務;但你已付費之使用期間,其價格不因變更而調高。附件二之扣點上限調高或附件三之每日上限調降時,本公司依第一項於生效 30 日前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你不同意者,得依次項終止本契約。
你不同意變更者,得於公告後 30 日內通知本公司終止本契約;本公司應按比例返還你終止前尚未使用之授權使用費,另加計返還金額百分之十之違約金。

第十八條 終止契約與退費

使用期間屆滿或所購點數使用完畢時,本契約即告終止。
除前項情形外,你得隨時以電子郵件(max@wowwow.tw)或本網站提供之方式通知本公司終止本契約,本公司不得拒絕。本公司按已提供服務比例結算如下:

  • 會員方案、60 天通行證、創始方案:已提供服務比例,以「已經過天數占使用期間總天數之比例」與「已使用該方案點數占該方案於使用期間內應發放點數總數之比例」兩者較高者計算。
    應退金額 = 已付授權使用費 × 〔1 − 已提供服務比例〕,即已付授權使用費乘以「未使用天數比例」與「未使用點數比例」兩者較低者。
  • 加購點數:應退金額 = 已付金額 × 未使用之加購點數 ÷ 購買之點數。
  • 尚未開始之使用期間(例如接續於原期間之後者),全額退還該期間之授權使用費。
  • 依第六條順延之方案,已經過天數以順延前已實際經過之天數計算,順延期間尚未開始者,不計入已經過天數。
  • 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不另收取違約金或手續費。

本公司應於接獲終止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將應退金額退還予你:信用卡付款者退回原信用卡;ATM 或銀行轉帳付款者,匯入你指定之本人金融帳戶,匯費由本公司負擔。退費時,本公司依法作廢原發票或開立折讓單(見第十九條)。
本服務屬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及線上服務。你於結帳時勾選「同意付款後立即開始提供」者,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 2 條第 5 款,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第 1 項之七日解除權;但你仍得依本條隨時終止契約並按比例退費。本服務另提供免費方案,你可在購買前充分試用。
發生重複付款時,本公司全額退還重複之款項。

第十九條 電子發票

本公司於收款時開立電子發票,並依法於規定期限內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 載具:你可選擇手機條碼、自然人憑證條碼或以電子郵件為載具之會員載具;以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自然人憑證)索取者,本公司不得拒絕。
  • 捐贈:你可輸入受贈機關或團體之捐贈碼,本公司不得拒絕;發票捐贈後無法變更。
  • 統一編號:需要開立載有買受人統一編號之發票者,請於結帳時填寫。
  • 紙本:發票存入載具或捐贈者,依規定不列印紙本證明聯;如有其他需求,請於付款前寄信至 max@wowwow.tw 洽詢。
  • 查詢:你可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載具查詢發票、交易明細及折讓明細;本網站「方案與帳單」頁亦會列出你的發票資訊。
  • 中獎:雲端發票由財政部統一開獎;存入共通性載具者,依平台設定之方式領獎;會員載具之發票中獎時,本公司以電子郵件通知你,並依規定提供中獎發票。
  • 退費:同一申報期內全額退費者作廢原發票;其他情形開立折讓單。作廢或折讓時,本公司以電子郵件請你確認同意。

第二十條 個人資料

本公司僅於履行本契約之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你的個人資料,不會於契約目的範圍外公開或利用,亦不會將你的個人資料於關係企業之不同法人間流通。本服務之網站系統由ワワ科技株式会社營運,其處理本契約相關資料,係受本公司委託而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4 條視同本公司之行為。詳細內容見隱私權政策。

第二十一條 申訴

你對本服務有任何意見或申訴,除得撥打第一條所載之電話外,亦得以電子郵件(max@wowwow.tw)、書面或至本公司營業處所提出。本公司應自接獲申訴之日起 15 日內妥適處理。

第二十二條 契約之附件

本服務之廣告(包括方案頁之說明)、附件一至附件三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廣告內容與本契約條款內容有牴觸時,應為有利於你之適用。本公司不得以廣告僅供參考為由主張不構成契約內容。
本契約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你之解釋。

第二十三條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 47 條或民事訴訟法第 436 條之 9 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第二十四條 其他

本契約未約定之事項,依帳號條款及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帳號條款與本契約不一致時,就購買、付款、點數、退費及發票事項,以本契約為準。
本契約以繁體中文版為準。

附件一 方案與價格

價格均含 5% 營業稅。每月點數於開通日起每月同一日發放。

附件二 點數價目表(各動作最多扣點)

每個動作依實際用量結算,實際扣點不超過上表;未完成或失敗之動作全數退回。各動作通常之扣點數見方案頁。

附件三 每日上限

上表為每日可使用之次數(拍一頁以頁數計),於每天上午 8 時(台北時間)重新計算;「不提供」表示該方案不能使用此功能。60 天通行證依其等級適用上表。


其他條款與政策